规章制度

武汉纺织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培养方案制定(修订)的原则意见

来源: 作者:编辑人:发稿时间:2022-03-10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院校培养专门人才的总体设计,是学院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是我院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文件,决定着专业教学内容的方向和总结构。为了使各系部在制定和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在总体上有所遵循,结合我院教学的实践,更好的体现高等教育的理念,对制定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第二条 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牢固掌握所需的基础知识及专业技能,并具有较强综合能力的人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按照总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目标定位要准确,毕业生质量标准要具体。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第四条 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目前与未来工作第一线的技术、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求为导向,围绕培养目标对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专业技能的要求,坚持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就业为导向,坚持课内外教学活动和校内外教育活动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应用能力为主线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专业建设入手,根据专业培养规格的要求,确定课程设置及相应的课程体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适当精减课程门类,调整教学内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六条 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课程体系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符合认知规律,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原则。在明确各课程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各课程的学时和先后次序。同时,又要充分注意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课程的整合和重组。要充分考虑教学内容的更新,把握经济现代化和社会信息化的时代特征,引进与本专业有关的新理论、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先进性。各专业的课程设置要体现改革精神,对不能适应高等教育需求的课程要淘汰或改造,原则上每个专业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必须有所更新,否则不予审批。

第七条 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在保证必需的理论教学内容的同时,重点加强各类实践教学(尤其是职业技能训练)环节,构建以能力培养为本位的教学新体系。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实践教学内容要与行业用人部门制定的专业认证相适应,实训要求和考核标准要与对应的认证标准相协调,准确把握人才能力的内涵,计划制定中要有明确的毕业生质量标准。

第八条 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产学结合是培养人才的基本途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经专业指导委员会充分讨论论证。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第九条 从实际出发,突出专业特色。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统一规定,同时可根据各专业不同特点,发挥优势和特长,制定出各自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条 人才培养方案的文字表述应力求简明扼要、科学规范、层次清楚、格式统一(编制格式见附件)。

第十一条 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构成

(一)招生代码、适用对象、招生对象与学制

(二)专业培养目标

(三)专业基本要求(包括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

(四)各教学环节的总体安排(列表)

(五)课程设置及教学学时分配(列表)

(六)专业教学计划进度表(按周)

第十二条 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专业培养目标

按教育部提出的高等院校总体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实际作具体的描述。

2.专业基本要求

毕业生应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础知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

毕业生具备本科文化水平,掌握本专业人才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和生理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锻炼身体、讲究卫生的习惯,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规格与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1.知识结构

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原则上,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同时要兼顾学生今后的继续教育和后续发展需要。

2.能力结构

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

3.素质结构

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创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情操高尚,具有一定的体育、卫生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本科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第十四条 有关说明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各院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完成后经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副校长审批签字后执行。

2.人才培养方案表中课程的排列顺序,应按开课的学期顺序排列。

3.每学期考试课程门数不得超过4门,并以*号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