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建立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非研究生干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评定范围
(一)我校正式录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档案未调入学校的研究生无参评资格。
(二)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德育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到校级及以上行政处分;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
3.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4.恶意欠缴学费者(已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者除外);
5.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6.考试作弊或学位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研究生;
7.参评学年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第一次未通过的;
8.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审流程
(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全体研究生宣传《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及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日期内上报申请书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二)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每位参评研究生各项积分、奖励依据及支撑证明材料等进行核定,综合测算每位参评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分数,并接受学院导师及全体研究生的全程监督。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学业奖学金评定会议,依据参评研究生综合成绩排名结果,根据学院学业奖学金分配名额确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名单,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同时将学院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审定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评定细则
我院学业奖学金各等级人数严格按照学校分配标准执行。休学结束后复学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随跟读年级评定。
1.研一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1)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生,优先获得学业奖学金。具体由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结果确定。
(2)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生,综合考虑当年学业奖学金指标情况,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排名依次获得学业奖学金。
2.研二、研三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1)研二、研三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采取评分制。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等3个部分的得分总和确定(详见表一),如成绩相同时,则按创新能力高低排序,强调高水平科研成果和突破性学术贡献。学业奖学金各等级人数严格按照学校分配标准执行,结合各专业人数进一步细化分配名额。研二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如表二所示,研三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如表三所示。
(2)学科竞赛A+类赛事国家级最高和次高等级获奖,且申请学生排名第一予以优先。
表一:研二、研三学生学业奖学金各部分评定内容所占比例
序号 | 项目 | 研二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 研三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 |
1 | 课程学习 | 学位课平均成绩 | 30% | - |
选修课平均成绩 | 10% | |||
2 | 创新能力 | 45% | 70% | |
3 | 社会活动 | 10% | 20% | |
4 | 专业实践 | 5%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总得分=各环节得分×该环节所占权重)
表二:研二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课程学习(40分) |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30分) | 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时为满分(30分),在85分以下时,得分=(平均成绩/85)×30 注:研一学年的成绩 |
选修课程平均成绩(10分) | 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时为满分(10分),在85分以下时,得分=(平均成绩/85)×10 | |
创新能力(45分) | 科研能力和获奖 | 根据附录中附表一《创新和科研能力计分表(仅用于评定奖学金)》计算相应得分 X;创新能力得分=MIN(X,100)*45%。 注:计算时间段为研究生入学后至当年10月31日(评定时间通常为11月初,如有变化学院将相应调整截止时间) |
专业实践(5分) | 计算机相关的实习实践 | 1.评奖学金前在企业实习从事计算机相关的实习实践; 2.实习一个月50分;实习两个月70分;实习三个月及以上100分; 3. 以上均需提供公司盖章证明或考勤记录等支撑材料。 得分=MIN(X,100)*5%。 |
社会 活动 情况 (10分封顶) | 1.研究生干部或学院联系人(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不能叠加任职,加分就高不就低); 研究生党建秘书助理、主席、年级长+30;党支部副书记+25;党支部支委,正部长、副主席+20;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班长、副部长、团支书+15;学委、研会其他干事+10;德育导师班委等其他实验室负责人+5;实验室安全员、楼栋长在积极分子细则中加分不在奖学金细则加分。 2.社会活动及获奖(最高不超过80分): ①文体活动(需参加相应活动方认定),校级参与6分/项、获奖12分/项、院级参与3分/项、获奖6分/项;校运会参加多项比赛获奖只取最高荣誉;参与校、院非计算机专业讲座3分/项。该部分累计不超过40分。(校院级比赛包括:马克思主义比赛,党史竞赛,计羽杯比赛等;校院非计算机专业讲座:研代会,研究生党支部风采展示等)。 ②志愿者服务(志愿服务队给出次数证明,具体加分看参评时的情况再公布),研会志愿活动4分/项,支部志愿活动5分/项,该部分累计不超过40分。 ③学术活动:参加专业学术论坛(研究生论坛属于毕业条件此处不加分)5分/次,参加国际国内会议等10分/次,该部分累计不超过40分。 ④三助、兼职辅导员等5分/学期,该部分累计不超过20分。 ⑤非专业文体获奖: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非专业领域竞赛一律放入本项计分,国家级20分,省部级15分,厅局(市)级10分,区县级5分,团队成员活动得分相同。文体活动比赛属于学校组织、学院选拔,代表学校参赛的才算,获奖时间应在参评学年期间。非专业比赛算见比赛目录2,权重见附表三。 注:研会和支部开的活动证明视具体类别在①,②中加分;社会活动加分每项都需要提供纸质盖章证明原件,计算时间段为上一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评定时间通常为11月初,如有变化以学院通知为准)社会活动得分=min(A+B,100)*10%,其中A为研究生干部或学院联系人得分,B为社会活动及获奖得分。 | |
扣分项 | 无故不参加年级常规活动(如:年级班会、集体活动等);不配合学校、学院工作,依情况而定扣分0.5分/次,扣分无上限(具体由提供依据认定)。 |
表三:研三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创新能力(70分) | 科研能力和获奖 | 根据附录中附表一《创新和科研能力计分表(仅用于评定奖学金)》计算相应得分 X;创新能力得分=MIN(X,100)*70%。 注:计算时间段为上一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评定时间通常为11月初,如有变化学院将相应调整截止时间)。研二使用的论文此处不能用,一经查实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
专业实践(10分) | 计算机相关的实习实践 | 1.评奖学金前在企业实习从事计算机相关的实习实践; 2.实习一个月50分;实习两个月70分;实习三个月及以上100分; 3. 以上均需提供公司盖章证明或考勤记录等支撑材料; 4. 签约就业协议100分,以就业系统为准。 得分=MIN(X,100)*10%。 |
社会活动情况(20分封顶) | 1.研究生干部或学院联系人(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不能叠加任职,加分就高不就低); 研究生党建秘书助理、主席、年级长+30;党支部副书记+25;党支部支委、正部长、副主席+20;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班长、副部长、团支书+15;学委、研会其他干事+10;德育导师班委等其他实验室负责人+5;实验室安全员、楼栋长在积极分子细则中加分不在奖学金细则加分。 2.社会活动及获奖(最高不超过80分): ①文体活动(需参加相应活动方认定),校级参与6分/项、获奖12分/项、院级参与3分/项、获奖6分/项;校运会参加多项比赛获奖只取最高荣誉;参与校、院非计算机专业讲座3分/项。该部分累计不超过40分。(校院级比赛包括:马克思主义比赛,党史竞赛,计羽杯比赛等;校院非计算机专业讲座:研代会,研究生党支部风采展示等)。 ②志愿者服务(志愿服务队给出次数证明,具体加分看参评时的情况再公布),研会志愿活动4分/项,支部志愿活动5分/项,该部分累计不超过40分。 ③学术活动:参加专业学术论坛(研究生论坛属于毕业条件此处不加分)5分/次,参加国际国内会议等10分/次,该部分累计不超过40分。 ④三助、兼职辅导员等5分/学期,该部分累计不超过20分。 ⑤非专业文体获奖: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非专业领域竞赛一律放入本项计分,国家级20分,省部级15分,厅局(市)级10分,区县级5分,团队成员活动得分相同。文体活动比赛属于学校组织、学院选拔,代表学校参赛的才算,获奖时间应在参评学年期间。非专业比赛算见比赛目录2,权重见附表三。 注:研会和支部开的活动证明视具体类别在①,②中加分;社会活动加分每项都需要提供纸质盖章证明原件,计算时间段为上一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评定时间通常为11月初,如有变化以学院通知为准)社会活动得分=min(A+B,100)*20%,其中A为研究生干部或学院联系人得分,B为社会活动及获奖得分。 | |
扣分项 | 无故不参加年级常规活动(如:年级班会、集体活动等);不配合学校、学院工作,依情况而定扣分1分/次,扣分无上限(具体由提供依据认定)。 |
备注:
①表二、表三中各项均需提供支撑材料方能认定,否则一律不予认定;
②课程学习部分对应的成绩核算,平均分用相应的总成绩分除以相应的总课程数,学习部分的成绩最终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③学术论文发表的认定原则上以见刊为标准,期刊论文未见刊的可以以书面录用通知(盖章有效)为准,原件经审核后提交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附后。导师团队成员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或者学生第一作者、导师团队成员第二作者),我院单位为第一单位的论文是有效的;
④同一科研成果(含论文、专利等)加分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且我院单位为科研成果的第一单位方为有效;总分出现同分时以创新能力分高者最终排名高,强调高水平成果和突破性贡献。
五、注意事项
(一)创新能力考核主要体现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科研获奖及专利和课外科技活动获奖等。英语六级和计算机二级等资格证书不作为创新能力加分项进行算分。
(二)社会活动是指研究生参加的学校、学院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活动、党团活动、实践活动)等,研究生干部、支部委员等根据工作业绩应予一定的体现。
(三)导师指在研究院导师双选表上备案的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或导师团队导师。
(四)评定学业奖学金上一年评奖成果本年不再重复使用;
(五)实验室考勤、党支部活动(包括: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分子答辩等)一年内总次数(党员额外要求)后10%学生降一档奖学金档次。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附表一: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计分表
附表二:学院认定论文等级划分表(仅用于评定奖学金)
A | A1 | 300 | CCF A类顶级期刊、会议论文 | 期刊或会议必须属于计算机学科领域或与其密切相关;增刊论文相应降低一个等级;同一论文属于不同等级时就高不就低;顶级期刊会议论文认定由院评委认定。 |
A2 | 250 | 中科院SCI顶级一区期刊论文 | ||
A3 | 200 | CCF A类普通会议论文、期刊论文,中科院SCI普通一区期刊论文 | ||
B1 | 140 | CCF B类会议论文(该会议近三年平均录用率≤30%)、CCF B类期刊论文 | ||
B2 | 120 | CCF B类会议论文(30%<该会议近三年平均录用率≤35%)、中科院SCI二区 | ||
B3 | 100 |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中T1类、CCF B类会议论文(该会议近三年平均录用率>35%) | ||
C | C1 | 55 | CCF C类期刊论文、中科院SCI三区 | |
C2 | 45 | CCF C类会议论文 | ||
C3 | 40 |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中T2类、《纺织学报》 | ||
D | D1 | 30 | 北大核心期刊,中科院SCI四区,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 |
D2 | 20 | EI期刊 | ||
E | 15 |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中T3类、我校主办的学术期刊 | ||
F | 10 | ACM、IEEEComputerSociety、CCF主办的会议 | ||
G | 5 | Ei会议等其他会议期刊,国家发明专利受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著授权 |
附表三:学科竞赛获奖人加分位次权重(仅用于评定奖学金)
第一位 | 第二位 | |||||||
二位合作 | 0.6 | 0.5 | 第三位 | |||||
三位合作 | 0.55 | 0.4 | 0.4 | 第四位 | ||||
四位合作 | 0.5 | 0.3 | 0.3 | 0.2 | 第五位 | |||
五位合作 | 0.4 | 0.3 | 0.2 | 0.15 | 0.1 | 第六位 | ||
六位合作 | 0.4 | 0.3 | 0.2 | 0.15 | 0.1 | 0.075 | 第七位 | |
七位合作 | 0.4 | 0.3 | 0.2 | 0.15 | 0.1 | 0.075 | 0.05 | 第八位 |
八位合作 | 0.4 | 0.3 | 0.2 | 0.15 | 0.1 | 0.075 | 0.05 | 0.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