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纺织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行为,营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使实验室更安全,结合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研究生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研究生实验室学习、工作的研究生,以及在实验室学习的本科生、工作的企业导师等所有人员有义务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监督提醒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 第二章 申请与考核 第三条 新入校研究生在导师双向选择完成后的第二周填写《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实验室座位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 第四条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考勤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6:30,在规定学习时间内打卡均属迟到或早退。 第五条 每学期第二周统计上学期考勤,迟到、缺勤,累计次数达三分之二经学院通知后一周内自行搬离该工位并进入工位候补队列。 第六条 候补研究生根据需要自愿填写《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实验室座位申请表》,学院根据在校表现、成果和导师推荐意见优先安排座位。 第七条 学生请假严格按照规定在企业微信提出申请并完成审批,请假按照学校规定,履行完请假流程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比如突发性疾病等情况和辅导员、导师口头请假后,返校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三天内假期需导师和辅导员审核,三天至七天需导师、辅导员和学院副书记审核,超过七天的需导师、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和学院书记审核。 第三章 安全规则 第八条 所有人员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工作时间离开办公桌2小时以上必须关闭计算机,每日结束学习、工作之后,关闭自己所有用电设备,关闭插排上总电源及拔下手机充电器等高功率用电设备。 第九条 每日最后离开人员,必须检查实验室所有用电设备,确认关闭,包括空调、灯、电扇等。 第十条 实验室不准使用明火蚊香。冬季不准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注意用电安全。 第四章 学习、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 所有人员在实验室办公桌桌面、抽屉以及任何地方都不允许存放大量食物,不允许存放任何水果、熟食、甜品等易变质易引鼠虫的食物。 第十二条 在实验室工作、学习时,允许进行与工作、学习相关的必要电话通话或者重要的个人电话通话。严禁在实验室大声喧哗、打闹。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在实验室不允许从事观看任何与学习无关视频、视频聊天、玩游戏等严重影响他人的活动。 第五章 卫生规则 第十四条 实验室所有人员有义务保持个人桌面整洁,保持周围区域无垃圾纸屑,每日离开前自觉带走个人垃圾。 第十五条 实验室值日严格按照值日表进行,每周进行一组值日人员卫生打扫。 第十六条 每月第一周星期四下午16:00进行实验室大扫除,所有人员参与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