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精神,我院将按以下细则进行审核。
一、审核对象
我院所有拟计划在2021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
二、审核基本条件
1.承担在研教科研项目,且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3万元,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1万元。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SCI/EI/SSCI/A&HCI期刊论文或CCF/IEEE/ACM指定或主办的国际会议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前3位)。如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则需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4万元,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1.5万元。
三、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导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教学科研业绩支撑材料。
2.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2021年度招生资格导师数不得超过2021年度全院研究生招生数的1.2倍(四舍五入)。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2021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情况一览表和审核结果汇总表,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受审核申请:
1.因重大教学、科研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
2.近三年未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
3.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4.非学校聘任的重要学术岗位且年龄达到57周岁的;
5.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不端行为检测、双盲评审(2票)、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等环节中不通过的,暂停一年招生。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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